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批准
申报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
2、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
3、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2、《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