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二)申报提交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所提供的材料:
①个人建房审批表或个人建房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
④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或产权证;
⑤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或使用权证;
⑥建房现状图和建房平面布置图;
⑦四邻协议及相关部门意见;
⑧危房类需提供房屋鉴定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提供的材料:
①国土部门的用地批准手续;
②设计施工图;
③施工管理合同。
(三)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或退还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或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二) 办理地点: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
电话:2278292
(五)监督电话:235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