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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经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由经济贸易系统在本区范围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9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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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
项目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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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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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煤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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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建生产性供热锅炉审批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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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 |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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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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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许可 |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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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核准 |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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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邀请招标核准 |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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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