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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办理用电申请须知

2005-11-22


一、  居民照明客户报装

1、请在用电申请表上详细填写您的姓名、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以便保持联系,尽早解决您的用电问题。

2、详细填写您家庭中所有用电设备容量(多少瓦)。

3、根据您的设备容量,填写您要求申报的容量。

4、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产证明。

二、 一户一表改造

1、请在用电申请表上详细填写原总表户名、地址及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以便保持联系。

2、一户一表改造一般以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根据物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改造费用。

3、申请一户一表改造,应先结清总表电费,并预交一个月总表电费,改造完毕后结算。

4、在交清有关费用后,一般在一个月内改造完毕,请您在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

三、 动力用户及经营性照明用户报装

1、请带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请在用电申请表上详细填写贵单位名称(全称)地址、开户银行及帐号。

3、请提供贵单位法人代表,具体经办人姓名、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并加盖贵单位的公章。

4、提供用电设备清单。

四、临时用电

1、由贵单位或个人提出临时用电报告,说明临时用电时间、容量、地点、用电性质。

2、提供具体经办人姓名、电话或手机号码,以便及时联系。

3、提供有关部门临时用电用途许可证明。

4、提供用电设备清单。

5、提供有关建筑设计图。

五、变更用电

1、客户需要变更用电性质、变更户名、减容、暂停或停止用电,移动表位或迁移地址,均应事先向我局用电营业厅办理手续。

2、详细填写变更用电申请书,说明变更用电的原因和理由。

3、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4、结清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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