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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2008年部门(单位)预算填报说明及要求

2007-09-25


莲都区2008年部门(单位)预算填报说明及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预算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结合区财政预算管理实际。区财政设计了200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现下发给各单位,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2008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填报,财政部门将结合财力可能,以部门(单位)编报的预算为重要参考依据编制2008年全区的财政收支预算。

一、           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

近年来,我区财政支出刚性增长快,增收潜力弱,支出预算要体现“保人员、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各部门(单位)在编制2008年预算时,要结合国家各项收费政策,实事求是地预测2008年各项收入,对2008年各项支出的需求数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收支平衡。

二、填报说明

1. 表一、收支预算总表:预计单位2008年全年收支情况,上年结余+本年收入-本年支出=年终结余

2. 表二、2008年基本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是指部门(单位)维护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基本支出根据“工资福利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按标准,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定额”的分配要求,进行计算和编制。本表中人员、月工资等基本情况以200710月工资册为依据填写。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系统会根据基本情况自动生成。各单位在10月后增(减)资、增(减)人数额在年底上报区财政。本表年度离退费、遗属生活费等有关费用均不包括由保险办发放的部分。

离休人员费用中13个月及以上工资:是指抗日战争以前参加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13个月及以上在单位发放的补助工资(并提供依据)。

配偶生活费、配偶医疗费:指按规定无固定工作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和医疗包干补助费,不含享受统筹医疗的配偶医疗费。

特殊岗位津贴:指国家批准建立的特殊岗位津贴。

误餐补贴: 60/.人;

冷饮费: 320/.人;

浮动物贴: 20/.人;

年人均公用经费(不含中小学校):公检法司部门8500/人、政府五大班子8000/人、其他主管部门6000/人、各部门下属二级单位4000/人。(独立核算单位在职人数在1-5人范围的在定额基础上上浮30%、在职人数在6-9人范围内在定额基础上上浮20%,在职人数为10人的在定额基础上上浮10%)。

年人均经常性业务费:副处以上干部所在单位18000/人、行政主管部门12000/人、事业单位2000/人。

增收节支奖:(1)、行政单位(含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职按2500/人、离休按4000/人、退休按3000/人计。

           2)、事业单位:在职按1500/人、离休按2000/人、退休按1500元计/人计。

           3)、企业离休按1500/人。

提取工会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2%

提取福利费:按每人10/月计提。(含离退休人员)。

医疗保险费: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退休人员退休费(退休费+地方性补助、生活补贴、岗位补贴、误餐费、浮动物贴)的14.5%计提。

养老保险费:根据人事、财政部门规定,按应参保的在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人员职工工资总额19%提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19%

失业保险金:根据人事、财政部门规定,按应参保的在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人员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2%

工伤保险金:根据市人事、财政、地税、民政(丽人劳社[206]53号)规定,事业单位(不含依照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性团体)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2%提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0.2%

生育保险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0.6%提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0.6%

残疾人保障金:按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与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数计算。18000×(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数)。

职工教育经费:按在职职工基本工资的1.5%提取。

住房公积金: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0%提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误餐补贴+在职人数×2500)×12%

离休人员特需公用经费:按1100/.年计算填写(特需500/.年,公用600/.年)。

退休人员退休活动费:300/.年。

 

区安排生均定额公用经费(中小学校指标):区安排生均定额公用(含学生保险费)按在册学生数,小学112/生年、初中216/生年。

省补学杂费及公用经费(中小学校):按在册学生数小学250/生年、初中350/生年计。

中小学校体育教师服装费按300/4班计,填写在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其他列。

通讯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按文件规定标准,事业人员及机关工人按50/.人计算。

交通费:主管(正局级)单位按车辆数30000/辆年计算,没有车辆的主管(正科级)单位按30000/年计算,没有车辆的主管(副局级)单位按30000/年计,各部门下属二级单位不安排。乡镇(办事处)按车辆数30000/辆年计算。

支付雷博劳务费:指占编聘用雷博公司人员所发生的费用。需提供人事部门批复和支付雷博公司人员费用的有效清册。

不实行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月工资等情况(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填列单位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月工资等支出情况。

在职实行养老保险人员月工资等支出情况(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填列单位在职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月工资等支出情况。

不实行养老保险离休人员月工资等支出情况(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填列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月离休工资等支出情况。离休人员13个月及以上工资是指抗日战争以前参加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13个月及以上的补助工资(并提供依据)。

不实行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工资等支出情况(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填列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及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月离休工资等支出情况。

实行养老保险离休人员月工资等支出情况(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填列单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月离休工资等支出情况。离休人员13个月及以上工资是指抗日战争以前参加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13个月及以上的补助工资(并提供依据)。

实行养老保险退人员月工资等支出情况(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填列单位实行养老保险事业人员、机关工人月离休工资等支出情况。

临时人员月工资、退职(役)等支出情况:填列单位长期聘用人员、长期临时人员、聘用雷博公司人员(占编)、退职(役)人员月费月情况表(需提供区府或编制部门批复)。不含单位自行招用的临时人员和不占编聘用雷博公司人员。

抚恤和生活补助人员支出情况:填列单位遗属生活费、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配偶年生活生活补助费、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配偶年医疗补助费、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等月费用情况表。(提供依据)

人员编制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填报;车辆编制按控办核定数填报;学生人数仅供各中小学校填列的指标,按在册学生人数要求填报。班级数仅供中小学校填列的指标,按教育部门统计年报口径要求填报。在职、离休、退休、精减等人数均按本单位200710月份实有情况填报。其他人员指遗属、精减、聘用雷博公司人员(占编)、长期聘用人员、长期临时人员等。安置残疾人数,按本单位实际安置的残疾人职工数填报(并附残疾证复印证)。本表人员情况不含单位自聘临时工、代课教师人员。

3. 表三、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项目支出是指解决各部门(单位)因特殊工作需要,无法通过预算定额经费解决的专项经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的购建、办公用房租金、大型会议、大额维修、专项设备购置、完成特定工作的支出。填报该表时必须做到:

不能和正常的业务活动相混淆,正常的业务活动经费必须在公用经费定额中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必须按“急需、细化”原则编报。

专项业务支出如有上级或区政府文件要求的应附上复印文件或说明。

4.表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各单位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交通工具定编数按控办核定的正式编制数填写。各项目的现有数量必须如实填报。采购物品的资金来源、需求时间等指标要填写清楚,并附采购客观要求文字说明。资金来源按不同的资金来源分别填写。表中预算金额=财政补助+预算外资金+上级配套+单位自筹。根据我区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而自行采购的财政部门不得拨付经费,集中采购部门不予采购,会计核算部门不予结算报销。

5. 表五、政府非税收入和成本支出计划表:收入项目按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报。成本分直接成本和上缴省、市分成支出。直接成本指为该项收费所消耗的材料,如:卫生监督所化验所消耗的材料以及上缴省、市一定比率上缴部分(实际上缴数)。

6.表六、政府非税收入成本明细计划表:分收入项目逐项填报明细成本。

7. 表七、政府非税收入基本支出明细表:有政府非税收入单位填报。

8. 表八、单位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单位填报。建设分局卫生保洁费、教育局教育捐资款也在本表反映。

三.上报资料

1.报送2008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文件及说明。

2.2008年纸质报表及数据软盘一份报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审核(单位在报表封面上均需加盖公章)。

3.提供20071 0月份工资册(进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必须由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盖章;教育部门所属单位工资册需由教育局审核盖章),工资清册要根据人员性质(公务员,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工勤人员,不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工勤人员,离休、退休等)分类上报。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要加附在保险办领发的10月份离、退休费发放清单。

4.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对单位的机构编制批复。

5.抚恤和生活补助、遗属补助、发放13个月以上(含13个月)的离休人员工资和护理费,均需附相关资料。

6.单位的临时工工资需附区人事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实行部门预算的目的是为了推行民主理财,确保财政收支预算编细、编准,便于公众的监督。因此,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将预算表的有关内容和填报要求向领导详细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

2、预算编报要实事求是,预算经人代会批准下达后,各单位除政府年度临时特定安排的工作外,不再打追加经费的报告,财政也不再安排经费。

3、预算表严格按说明要求认真填报,做到数据清楚,材料齐全,并要求在1030前,经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附编制说明准时上报区财政局有关业务科室。

 

 

莲都区财政局

2007929

    

    相关附件下载:     0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套表).xls  2007追加预算测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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