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莲都区门户网站 > 个性化栏目 > 市民栏目 > 学习园地
 
今秋我市重点高中实行分配生制度

2008-05-26


分配生将占正取生比例30%以上

    从今年开始,我市重点高中招生推行“分配制”,即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今年分配生将占正取生比例30%以上,3年内,分配比例要提高到重高招生数的50%以上。

    目前我市重点高中实行考试选拔制,全市初中毕业生参加统一考试,然后根据考分,从高到低录取。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实行“分配制”后,各重点高中将根据一定标准,拿出部分招生名额,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

    我市从2008年开始实行分配生制度。分配生占正取生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30%,2009年达到50%以上,具体比例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在分配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含直升生)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根据初中毕业生数把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以校为单位根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录取。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遏制初中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关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今年我市高中计划招生24725名 (2008-05-12)
我市启动“绿色护考”行动 (2008-05-13)
丽水首批19封高考录取通知书启送 (2008-07-16)
浙江普通高校录取今天开始 (2008-07-09)
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6类高考录取骗术 (2008-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