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中实行分配生制度
■职教类招生将试行县域间调剂
■困难学生将获资助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08年我市安排高中段招生计划24725名,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高校中职部)招生计划1930名;高中(含职业中专)招生计划22037名(普通高中9644名、综合高中3625名、职业高中3802名、职业中专4966名);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758名。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正取生”和“择校生”两部分,各学校招生人数将严格按计划下达数执行,继续实行重点高中保送生、音体美特长生、少数民族计划单列等招生改革制度。招收保送生、特长生的学校,必须在招生前制定招生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施行。
2008年开始实行重点高中分配生制度。招收分配生必须在招生前由各县(市)教育局制定分配方案和录取办法,并向社会公布,由各县(市)按分配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划线录取。
今年还将尝试下达职业教育类招生调剂计划,由高中教育资源充足的县(市)职业教育学校向高中教育资源紧缺的县(市)定向招收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类学生,保证全市初升高比例的进一步落实和提高。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校还将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并在招生广告(简章)和学生入学通知书上公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以及学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办法,对经济困难学生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费、代管费、住宿费实行全额或部分减免。
教育局还要求各校坚持规范办学,严禁在校外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确保教育质量。为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对未按招生计划组织招生,且招生总数不足招生计划数75%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相应减少招生计划。同时要规范招生行为,对因争夺生源而形成的不正当竞争(如给介绍费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责任。(记者 潘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