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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五健全”服务“三农”

2007-06-01


    今年,莲都区将进一步完善五项制度服务“三农”。

    健全经纪活农制度。针对市区近年来已逐步形成的蔬菜、水果、笋等特色农业经济产销现状,聘请农业、林业等方面资深专家培训这些重点行业的经纪人,系统地传授市场营销、经济合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提高其经纪水平;同时邀请成功的经纪人进行现身说法,传授实战经验,增强经纪人的信心。今年该区已培训涉及蔬菜、茶叶方面的经纪人42名。

    健全政策惠农制度。今年将对2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家乐经营户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对农民从事农家乐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免收1-3年的工商管理费;对农村流动小商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费用。目前该区认定的“农家乐”经营户已达35家,工商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免费登记,并免收1-3年的管理费。

    健全红盾护农制度。制定明确的农资质量抽检计划,进一步完善重要农资入市索证索票备案制、购销查验登记制、农资质量信誉卡、种子留样备查、先行赔付等制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等坑农害农行为。今年以来该区工商部门与20户农资经营大户签订了《种子质量保证书》,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对这20家经营户的水稻种子进行封存留样备查。

    健全品牌富农制度。制定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工作计划,提高涉农商标注册申请质量;同时加大对涉农商标注册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宣传的力度,提高涉农企业、农民群众及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商标意识和商标法律意识,鼓励、指导其积极注册蔬菜、水果、笋等10个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健全合同帮农制度。指导涉农企业建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倡导农民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创建活动,提高“订单农业”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目前已为农民制定通俗易懂的毛竹产销格式合同、长缸豆格式合同等,并已运用到村到户,帮助签订农业订单323份,让1400多名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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