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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全省首个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07-03-13


近日,《丽水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出台,这意味着今后我市高速公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该预案将迅速启动,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这也是全省第一个针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颁布的应急预案。

我市高速公路沿线山高坡陡,道路设计结构复杂,加上自然灾害较为频繁,对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和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一现状,新出台的《丽水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根据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分为特别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I级)、重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II级)和较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III级)三级,同时建立丽水市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处理丽水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级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或超出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应急救援行动。

今后,我市高速公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随之启动,当地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派出相关领导、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预案》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引发高速公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同时,还对各职能部门在预案启动后所须承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和详尽的分工。(记者 崔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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