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颁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名单,我市19处文物列入其中。
据了解,省政府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63处,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有16处。我市19处文物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市本级4处:莲都区碧云山的明代厦河塔,莲都区大众街的清代谭宅,市区的元-清代处州府城墙以及包括大众街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兴华广货号旧址、刘英旧居(1939-1941)的丽水厦河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旧址。松阳县3处:玉岩镇的明代普济桥,望松乡的清、民国黄家大院,西屏镇的明代市口进士牌坊、松阳詹宝兄弟牌坊。青田县3处:山口镇的清代山口林宅,鹤城镇的宋-清时期太鹤山摩崖题记,方山乡的近代龙现吴氏旧宅(含家庙、宗祠)。遂昌县2处:三仁乡的新石器时代好川遗址和云峰镇的明、清时期长濂村古建筑群。龙泉市2处:小梅镇、屏南镇的清代古溪桥、顺德桥和剑池街道的民国时期浙江大学龙泉分校旧址。庆元县2处:松源镇的清代卢福庙和松源镇的明、清时期大济古驿道。缙云县2处:前路乡的清代慕义桥和五云镇的明、清时期仙都石梁桥。景宁畲族自治县1处:东坑镇、沙湾镇的清代东坑下桥和莲川大地桥。
据悉,此前我市已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