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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诊断制将完善 患者未及时诊断将解决

2007-10-10


     近日,卫生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启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对我国职业病诊断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完善。目前,一些职业病患者不能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由于目前劳动合同制度不健全,用工管理混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不清、劳动者的职业史和接触职业病危害情况不明确,造成职业病诊断机构难以受理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申请,一些职业病患者不能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

    对此,在昨天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表示,卫生部刚刚组建了国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指导委员会,进一步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法规标准,并根据当前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争议引发的信访问题,改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规范诊断与鉴定行为。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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