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检查奶制品为原辅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市质监系统从9月13日到24日,先后对我市唯一一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和45家食品生产企业以及195家加工小作坊进行检查,未发现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的22种、69批次奶粉的情况。
我市只有青田一家含乳饮料生产企业,9月13日,市质监部门立即对该企业的生产环境、原辅材料的进货验收、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品的出厂检验等多个环节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以“三鹿牌”奶粉为原料进行生产的情况。
随后,全市质监部门展开了以鲜奶、奶粉、奶油为原料的蛋糕、冷冻饮品等生产企业的全面排查,截至9月24日,全市质监系统共组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5家次,加工小作坊(包括前店后厂)195家次,排查出使用奶制品为原辅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家,食品加工小作坊7家,未发现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的22种、69批次奶粉情况。同时,通过12365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共接受咨询161起,投诉1起。
质监部门要求使用奶制品为原辅料的企业(小作坊)执行进货验证把关制度,建立相关台账,并与14家以奶制品为原辅料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签订了承诺书。
质监部门表示,将在系统排查的基础上,明确监管重点,督促存在批发和开设分店的糕点小作坊积极申证,加强生产过程监管,指导帮扶企业建立原辅料进货验证制度和出厂检验制度,确保我市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