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缙云县信用联社向该县高畈电站股东徐某发放了首笔190万元企业股权质押贷款。这是今年6月16日,《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实施,我市首笔企业股权质押贷款。
《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浙江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进行股权出质。通过股权登记出质,公司股东可以将持有的股权用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各金融机构也能在增加信贷投放的同时,有效降低信贷风险。
开办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业务,扩大了企业抵押范围,进一步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使中小企业的静态资本变为“现金流”,使其经济存量转化为现实经济能量,对于缓解当前中小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状况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