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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34家企业被评为最具消费社会责任感企业

2008-03-18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也就是倡导商家要加强自我监督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日前,由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丽水市最具消费社会责任感企业颁奖仪式》就在丽水学院拉开序幕。通过自荐、推荐,以及消费者短信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的34家企业获得最具消费社会责任感企业的殊荣,并且受到表彰。活动同时举行了精彩文艺演出,企业与消费者同台观看了节目,拉近了距离,更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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