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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出台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

2007-12-27


    为切实推进区域企业专利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莲都区科技局、莲都区经贸局联合制订了《莲都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并正式施行。
    根据莲都区企业专利工作基础相对薄弱的现状,莲都区专利示范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为:累计拥有各类授权专利2项以上或拥有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专利产品年产值300万元以上,且专利产品年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40%以上。
    被评为莲都区专利示范企业的,将获得以下扶持:授予“莲都区专利示范企业”的称号,并奖励2万元人民币;优先推荐申报省、市级专利示范企业;专利技术或产品优先安排及推荐各类科技计划;对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大保护力度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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