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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5-09-25

张烨、杨伟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丽水市莲都区电梯维保单位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开展以下具体落实举措:

一、强化执法检查。深化隐患排查与专项检查。在全区范围持续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医院、学校、大型商超、交通枢纽等高风险场所以及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检查内容涵盖导轨支架松动、限速器超期未校验、设备超期未检、制动器失效、门锁装置异常、紧急报警装置失灵等关键隐患,截止行动结束,已完成对3054台住宅电梯的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改导轨支架松动、限速器超期未校验等一般隐患53条。

二、规范维保市场。开展维保质量专项抽查,计划组织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抽查行动,紧盯困人频发、投诉集中场所电梯,以“四不两直”方式,严查维保资料真实性、实测安全装置有效性、检验应急响应及时性,公开曝光不合格行为及单位;推行维保质量星级评价,探索建立莲都区电梯维保单位质量星级评价体系,综合日常检查、投诉处理、应急响应、维保抽查(尤其“四不两直”结果)等因素,定期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引导市场择优汰劣。强化从业人员能力建设,联合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定期组织维保人员技能提升和安全规范培训与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评价维保单位的重要参考。

三、推进更新改造。2024年,莲都区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成功更新住宅老旧电梯20部(使用15年以上),惠及居民700余户。2025年,区里将继续争取该国债支持,重点更新故障率高、居民意愿强烈的同类老旧电梯。鉴于电梯更新改造职能主要由区建设局承担,且2025年更新量预计大幅增加,我局将全力协助配合建设部门协同推进业主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社区)协同业委会、物业加强政策宣传,促进业主意愿统一。同时,在2024年工作基础上,主动优化我局职责环节的电梯更新流程,加强与建设局沟通,提升业务指导精准度与效率,为项目顺利高效落地提供支持。

四、推进智慧监管。已要求全区所有电梯在显著位置(通常为轿厢内)张贴或显示包含二维码的《电梯使用标志》。公众只需使用手机扫描该二维码,即可一键直达“浙江特种设备在线”平台,实时查询该部电梯的以下设备基础信息(注册代码、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等)、维保单位信息(当前承担维保服务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检验检测信息(下次法定检验/检测的日期)以及近两个月维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如维保日期、项目概要等),方便业主、物业及公众核实电梯的维保单位资质、服务状态及最新检验结果,为其选择或监督维保服务商提供了客观依据,引导市场良性竞争。

五、加强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已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开工第一课”、“3·15”电梯安全宣传、“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宣传活动6场,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通过微信群、“莲连看”等平台推送《岁末年初安全指南》、“五一”“端午”节前安全提醒函等信息5条,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多渠道、常态化传播。接下去,我局将积极利用直播、公众号等新媒体,持续面向社会公众、重点人群开展特种设备法律宣传、安全体验活动。同时, 广泛宣传“12345”为电梯安全投诉举报主渠道,确保专业受理与高效分办。

联系人:孙晨力

联系电话:0578-2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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