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1288K/2026-1010400547 | 文号 | 莲发改〔2026〕13号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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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镇经济生态办公室、大港头镇经济生态办公室、丽新畲族乡经济生态办公室、黄村乡经济生态办公室: 为了充分利用好山海协作援建资金,实施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根据《莲都区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深山海办〔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莲都区山海协作援建经费下达给你们。本次共计下达资金251.7422万元,其中碧湖镇岩头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80万元,丽新畲族乡吾赤口村茶叶“共富工坊”建设项目80万元,大港头镇利山村冷库建设项目66.7422万元,黄村乡汇村村茶叶加工厂屋顶光伏项目25万元。以上资金相应核减莲都区发改局“山海协作援建项目资金”项目指标(功能科目: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经济科目:30299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你单位指标(资金)。请你单位严格做好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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