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区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及解读 >部门文件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26年莲都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索引号: 11332501002651288K/2026-1010400519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 2026-06-29

文号:

索引号 11332501002651288K/2026-1010400519 文号 莲发改〔2026〕11号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6-06-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26年丽水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丽发改能监〔2026〕106号)精神,现将我区2026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经核定,2026年全区重点用能企业共35家,其中年能耗1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6家,年能耗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1家,年耗能3000-5000吨标准煤企业7家,年耗能1000-3000吨标准煤企业21家。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本地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要及时开展文件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效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改善用能管理。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面履行法定节能义务,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制定落实年度节能计划和具体措施,积极使用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大力实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做到科学用能、节约用能、高效用能,持续提升自身能源利用效率。

附件:2026年莲都区级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丽水市莲都区统计局关于公布2026年莲都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