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0883Y/2026-1010402256 | 文号 | 莲民发〔2026〕6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
丽水市莲都区红景天家园养老院、丽水市莲都区百龄帮老竹颐养中心: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莲民发【2025】1号)文件精神:公建民营敬老院按实际入住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水电等支出。经研究,现将2026年4月公建民营供养机构特困人员运转补助资金13.4万元予以下拨(具体名单和金额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专款专用,严禁移用挪用,并按要求做好账目管理。 附件:1.莲都区2026年4月公建民营供养机构特困人员运转补助汇总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6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