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01622/2026-68833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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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7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规定,莲都区科技局需要对2022年9月31日以前局机关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新一轮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决定修改但暂时保留使用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莲都区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莲科〔2021〕1号)。宣布失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莲都区科技局 联系人:林怡昕 联系电话:0578-2653212 五、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2022年12月27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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