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MB16651946/2025-1010403062 | 文号 | 2025 |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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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430188/art/2025/art_628f3f0a40fc23e8ac3992dc6c9e25ad.html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每隔两年清理一次的规定,2025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需要开展新一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莲都区卫生健康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
(二)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富巧燕 联系电话:0578-2056105 五、实施时间 为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畅通,故不设置30日的宽限期,自发布之日2025年12月24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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