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3235112943/2025-1010399521 | 文号 | /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17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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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378409/art/2025/art_b7de4ee6ae874863961137b6ada2fe2c.html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科学、规范、高效的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少于1240批次,覆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具体检验项目、检测方法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为准,案件稽查抽检根据实际需要开展; (二)开展食品安全快检不少于3500批次,快检要求完成上级部署任务以及其他临时性重大活动保障、农村集市、百姓点检等方面快检,食用农产品抽样品种和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标准参照《浙江省食品快检项目名单(2025年版)》执行,并根据实际需要对餐饮具表面洁净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等项目进行快检。 三、文件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0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菜篮子安全守护微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市监食通〔2024〕6 号)、《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丽市监便笺〔2025〕40 号)等文件要求。 四、适用对象 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农贸市场、生鲜门店、农村集体聚餐组织的单位与个人、农村集市食品经营者 五、关键词解释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食品安全快检:是指利用简便、快速、高效的检测方法和设备,在短时间内(通常为数分钟到数小时) 对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中的特定危害物质进行初步定性或半定量分析的一种现场检测。 六、注意事项 食品生产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挠或者干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和调查处理。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无 八、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科,咨询电话:0578-2050021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5年2月至12月 十、其他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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