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委托生产单位、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DBJ25331100314332218ZX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委托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绿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生产销售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14日向委托生产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梅干菜肉烧饼(辣味)共计委托生产20盒,共销售12盒,售价39.9元/2盒。当事人生产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编号为丽莲市监处罚〔2025〕306号的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239.4元;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梅干菜肉烧饼(辣味)的受委托生产商为杭州桐甄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抽样编号为DBJ25331100314332218ZX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超级邻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14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梅干菜肉烧饼(辣味)共计购进9盒,共销售9盒,售价39.9元/盒。当事人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梅干菜肉烧饼(辣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编号为丽莲市监不罚〔2025〕90号的决定:免予处罚。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梅干菜肉烧饼(辣味)的生产商为杭州桐甄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102311131071ZX的牛蛙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春晓煲庄经营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19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牛蛙共计购进7.5Kg,货值543.2元,已全部销售。当事人经营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牛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牛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编号为丽莲市监不罚〔2025〕92号的决定:免予处罚。经查,该不合格牛蛙上级经销商为丽水市莲都区童炜钦水产摊,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二)抽样编号为XBJ25331102311131141ZX的黑鱼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超强主题餐厅经营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8月27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黑鱼共计购进407.5Kg,货值10187.5元,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黑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编号为丽莲市监不罚〔2025〕91号的决定:免予处罚。经查,该不合格黑鱼上级经销商为温州市鹿城区宝三农产品商行,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