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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10月17日)
索引号: 113325013235112943/2025-1010399504      发布机构: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5-10-17 浏览次数: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5331102311130933的桔饼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和和平副食批发部销售的桔饼,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29日向经营单位送达不合格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批次不合格桔饼共计购进1箱10KG,销售价格20元/KG,货值200元,已全部销售。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桔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编号为丽莲市监不罚〔2025〕99号的决定:免予处罚。经查,该不合格桔饼上级经销商为丽水市莲都区磊宏副食店,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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