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民生信息 >财政共富资金 首页
关于发放2025年11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 11332501002650015G/2025-1010399315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11-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残疾人托养机构:

根据《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21〕191号)、《关于印发〈莲都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莲民〔2016〕77号)、《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莲财〔2019〕66号)等文件精神,经残疾人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区残联审核,乡镇(街道)审定,确定莲都区2025年11月份共3930名残疾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条件,5865名残疾人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要求。现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1406223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计1223903元,两项补贴总计2630126元(详见附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居家安养对象的护理补贴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集中托养对象的护理补贴直接由区民政局拨付给托养对象所在的托养机构。

附件:1.2025年11月份莲都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汇总表.xlsx

          2.2025年11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统计表.xlsx

          3.2025年11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统计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