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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9-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询问,为此,现将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南园五路5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拟租赁丽水市凯希诺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园南园五路5号的厂房,占地面积6550m2,总建筑面积3114.87m2,项目引进了笔尖、笔夹生产工艺,购置数控车床、注塑机等国产设备,用于实施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规模(人)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距离m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碧湖建成区*

119.792758

28.347660

人群

约1.1万

环境空气二类区

西

736

上阁村

119.816198

28.360989

居民

约1084

东北

1874

资福村

119.818444

28.364871

居民

约450

东北

2609

松坑口村

119.825296

28.361696

居民

约300

东北

2092

瓯江花苑

119.803592

28.344068

居民

约800

西

185

碧水庭园

119.802579

28.340528

居民

约600

西南

232

下南山村

119.809450

28.341777

居民

约500

142

吴村圩

119.788128

28.331402

居民

约350

西南

1488

去山坪村

119.802687

28.334721

居民

约200

西南

927

樟树潭村

119.818185

28.350088

居民

约150

东北

2080

凉村亭村

119.824778

28.338030

居民

约86

东南

2150

周村

119.799248

28.368115

居民

约320

西南

2513

下概头村

119.791753

28.368069

居民

约580

西北

2687

下窑弄村

119.781828

28.3606910

居民

约350

西北

2777

丽水南山法朝骨伤医院

119.804789

28.337471

医患

约180

西南

582

丽水南山法敏骨伤医院

119.802356

28.337907

医患

约150

西南

663

规划为居住用地

119.800727

28.337636

居民

约135亩

西南

657

表2   水环境、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

名称

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水环境

大溪

西

440

大河

地表水

地表水Ⅲ类

声环境

下南山村

142

/

居民区

声环境2类

瓯江花苑

西

185

/

居民区

声环境2类

土壤环境

碧湖建成区*

西

736

/

居民区

第一类用地

瓯江花苑

西

185

/

居民区

第一类用地

碧水庭园

西南

232

/

居民区

第一类用地

下南山村

142

/

居民区

第一类用地

去山坪村

西南

927

/

居民区

第一类用地

丽水南山法朝骨伤医院

西南

582

/

医院

第一类用地

丽水南山法敏骨伤医院

西南

663

/

医院

第一类用地

规划为居住用地

西南

657

/

居民区

第一类用地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3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施工期

废气

①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标准化施工和文明施工。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建设施工围墙和道路硬化等措施,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②工程应当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场。

③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避免二次污染。

④工地内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

⑤施工现场砂石料、渣土等物料堆场应当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治措施。

⑥对于燃油类的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在选用上选择环保型、废气达标的机械设备及车辆,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注意车辆保养,定时检修,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⑦项目装修阶段应选择使用环保的装修材料,如涂料选用环保涂料等,减少含苯、甲苯、二甲苯和甲醛等污染物涂料的使用量。

噪声

①合理选择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通过设置隔声罩或隔声围挡等降低噪声影响;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夜间:22:00~06:00);

③施工期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加强施工人员的日常管理,以防止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的噪声将随着装修作业的结束而消失,只要建设单位采取相关措施,可将施工噪声影响降低至最低程度。

废水

①施工期间需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去向,尤其应严格控制粪便污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经临时工地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碧湖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②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渠),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砂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去除悬浮物和泥沙后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

③施工过程中土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集水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清洗、道路抑尘,禁止外排。

④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⑤施工过程产生的地下涌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进出施工场地施工车辆冲洗水回用。

固废

①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对于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对废木材、金属、玻璃、塑料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③施工开挖产生的弃渣应运至合法消纳场进行消纳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营运期

废水

①厂区排水体制将实现雨污分流,后期洁净雨水收集后纳入雨水管网;

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经标准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进入碧湖镇污水处理厂。

③做好各分区的防渗,确保废水不污染地下水。

废气

①涂装、印刷废气排放口:涂装、印刷废气于密闭的涂装、印刷车间中收集,烘干过程均密闭收集,同时设有密闭的调漆间。收集的废气经“二级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技术”(TA001)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打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TA002)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木加工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TA003)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TA004)处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排放。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接入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5)排放。

⑥臭气:本项目厂界与最近的敏感点为东侧下南山村,距离约142m,丽水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最近的敏感点东侧下南山村不在本项目下风向;涂装/印刷车间与东侧下南山村的直线距离超过了100m,可最大幅度地减少恶臭浓度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另外本项目调漆房于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整体集气加上各产污点处局部集气的多重集气方式组合的情况下,车间废气的收集效率可达90%;产生臭气的生产工序废气收集效率较高,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过处理后可有效减少大部分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另外,企业将在车间外种植绿植,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⑦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接入“二级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技术”(TA001)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

⑧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设施需加盖密闭并对污水处理设施周边进行绿化。

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保养;加强车间隔声;加强绿化。

固废

①一般固废:一般包装废物和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钢砂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②危险废物:废抹布及手套、废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带切削液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菲林片、污泥、废劳保用品、废网版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妥善贮存,最终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处置;外运采用专门密闭车辆,防止散落和流洒。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③一般工业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并根据其具体类型和性质进行相应的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置。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工业园区南园五路5号,项目选址基本符合《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南山区块)分区规划》(2016-2030)、《浙江丽水工业园区(南山区块)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丽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年产230万支钢笔技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南山工业园区南园五路5号

联系人:曾亚君             联系电话:1338588890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源路7号6幢1号   

联 系 人:纪凯璇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689号19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2098915


浙江省丽水市蓝天制笔有限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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