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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37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2650306/2025-65475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8-08

文号:

索引号 002650306/2025-65475 文号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徐君林代表:

你提出的第 137 号《关于进一步盘活搬迁后闲置资源,促进高山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盘活高山耕地资源 优化耕地空间资源布局

迭代升级《莲都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新增集中连片托管经营和宜机化改造的,分别给予予村集体、受托主体、托管农户相应的补助。根据《莲都区粮油生产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对全区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达到 50 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含制繁种)给予每亩 280 元的补贴,对全年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 50 亩以上的规模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20 元的直接补贴。加大耕地保护,2024 年全区完成了“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总体方案编制。2025 年常态推进“多田套合”工作,根据莲都区“多田套合”农用地优化布局总体方案,按照 2027 年全面套合目标,拟定总体推进计划,其中计划 2025年完成永农内新建(认定)高标田 1 万亩、耕地功能恢复 0.65万亩,计划新增“多田套合”面积 1.65 万亩。印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按照“一般耕地的发放标准为每年每亩 30 元,永久基本农田的发放标准为每年每亩60 元”开展耕地保护补偿工作。通过一系列政策撬动搬迁后的耕地资源,筑牢高山地区粮食安全根基。

二、加快农业产业发展,深化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深化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在峰源乡谋划建设峰源乡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以粮油、果蔬全程机械化服务,提供包括育苗、果蔬烘干、农资配送和冷藏仓储等综合农事服务功能。围绕峰源乡高山水稻、果蔬、竹笋和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辐射满足周边全部行政村的农业生产服务,实现高山地区农业生产现代化、机械化。同时峰源乡正在建设蔬菜分拣中心,谋划建设峰源乡高山蔬菜(菌菇)城东“共富菜场”,实现峰源优质农产品直达消费者,通过峰源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应。峰源乡在库坑垟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毛莲玉的积极带动下,同步通过线下门店、微信社群、抖音直播三块渠道进行推广,成为乡村产业的“大 IP”,累计开展“助销”直播 100 余场,线上线下带动农产品销售 80 多万元,带动村庄“跨山出圈”。借助浙江工商大学绿谷健康食品产业研究院的平台,立足莲都区食品健康产业发展需求,对莲都区本地农产品例如珍稀食用菌等开展生物发酵技术研发、药食同源健康食品开发、预制菜产品开发、功能型休闲食品开发等领域创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通过一系列的项目谋划建设将改变峰源乡缺乏大规模、全流程农产加工基地的现状,推动峰源高山农业向精品化、产业化发展。

三、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构建农业生产激励体系

2025 年区财政安排撂荒耕地整治资金 126 万元,为推动高山农产品产业化发展,2025 年度从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安排 “莲城雾峰”高山茶产业发展项目 1000 万元、“丽水山耕”优质农产品价值转化项目 100 万元。积极帮助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现代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2024 年共申请到贷款贴息补助资金428.67 万元。通过财政资金带动更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建设,推动农业向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提升蔬菜等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带动高山农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谢豪杰 联系电话:0578-2609737)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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