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525/2025-65346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art/2025/8/4/art_1229617850_2561070.html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图解
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
现将《莲都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度安排》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制定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划和安排是确保人口调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根据省、市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莲都区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规范化,需制定出台全区相关工作计划,推动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全区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二、制定依据 1.《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函〔2025〕3号) 4.《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丽政办函〔2025〕3号) 5.《浙江省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6.《丽水市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度安排》 三、文件适用范围 各乡(镇、街道)、莲都区202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四、主要内容 (一)建立各级抽样调查机构,开展抽样调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强化工作部署; (二)制定工作计划,学习调查方案,组织参加试点培训; (三)开展抽样框整理、调查区域划分及标绘,做好宣传动员、数据处理、经费物资等各方面准备工作; (四)落实登记复查、质量抽查、编码、数据处理等各项调查任务; (五)开展工作总结以及调查数据公布、资料开发利用分析。 五、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莲都区统计局 联系方式:0578-260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