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生效时间:2025-08-15
区政府决定:
龚永明任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从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汪申彦任丽水市莲都区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从2025年7月至2027年6月,挂职期满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政干〔2025〕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