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区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及解读 >部门文件
首页
莲都区民政局关于拨付2025年度社工站(未保站)运营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883/2025-64598      发布机构: 莲都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5-06-10 16:42:29

文号:莲民发〔2025〕58号

索引号 002650883/2025-645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莲民发〔2025〕58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6-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莲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莲民发〔2022〕43 号)和《莲都区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的通知》(莲民发〔2022〕58 号)文件精神,为确保社会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站)正常运营,经研究,决定给予各个社工站(未保站)拨付2025年度运营经费共计63万元。

此次拨付的经费冲减莲都区民政局 2025年部门年初预算项目“社会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站)运行和建设经费 ”63万元,并相应增加你单位 2025年度相关支出预算指标。该项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区民政局将对社工站(未保站)运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请各乡镇街道尽快完成2025年1月至6月社工站(未保站)运营经费的结算,并与具有资质的承接主体签订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服务协议,协议副本在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备案。

服务协议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新年度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重新确定项目承接机构。项目经费包含人员薪酬、活动开展、机构管理经费和困境儿童走访核查、业务培训、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社工站(未保站)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结合评估分2次拨付。原则上,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项目总资金的50%,终期评估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拨付剩余经费。


附件:1.2025年度莲都区社工站(未保站)运营经费补助分配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5年度莲都区社工站(未保站)运营经费补助分配表.xls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