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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都区“引客入莲”旅游市场拓展与消费促进奖励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437/2025-64236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5-09 15:20:48

文号:莲文广旅体〔2025〕11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0000-00-00

索引号 002650437/2025-64236 文号 莲文广旅体〔2025〕11号
发布机构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丽政发〔2024〕15号),鼓励更多旅游企业积极“引客入莲”,提升莲都区旅游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旅游消费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国内团队“引客入莲”奖励

凡组织莲都区外游客来莲年累计1000人(含)以上,并在莲都住宿1晚(含)以上、游览莲都A级收费景区2个(含)以上的旅行社,实行分段超额累进奖励(年累计人数中每个4A级景区占比不少于20%):

年累计1000-4999人的,给予30元/人奖励;  

年累计5000-9999人的,给予35元/人奖励;  

年累计10000-14999人的,给予40元/人奖励;  

年累计15000人以上的,给予45元/人奖励。  

单家旅行社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境外团队“引客入莲”奖励

1.旅行社组织境外团队(含港、澳、台)游客到莲都区1个(含)以上4A级旅游景区游览,并在莲都住宿1晚(含)以上,年接待量达到50人次(含)以上的,给予60元/人次的奖励。本项奖励安排资金10万元,奖完即止,不与本办法其他奖励重复享受。

2.旅行社组织境外(含港、澳、台)游客入莲旅游,每架包机人数达到100人(含)以上,给予奖补6万元/架次。对年度前20架次入境旅游包机进行奖补,同一国家(或地区)享受此项奖补的入境旅游包机数量不超过5架次(含),不与本办法其他奖励重复享受。5架以上的入境旅游包机人数,按照境外团队奖励条款第1条执行。

(三)专列“引客入莲”奖励

凡一次性组织省外高铁专列到莲都区游览,单团达到300人(含)以上,游览莲都2个(含)以上4A级旅游景区,并在莲都区住宿1晚(含)以上分别给予每列3.5万元的奖励,每增住宿一晚,给予每人次增加50元奖励;一次性组织省外火车专列到莲都区游览,单团达到500人(含)以上,游览莲都2个(含)以上4A级旅游景区,并在莲都区住宿1晚(含)以上分别给予每列3.5万元的奖励,本项奖励安排资金80万元,其中高铁专列60万元,火车专列20万元,奖完即止,不与本办法其他奖励重复享受。  

(四)散客直通车、自驾车团“引客入莲”奖励

1.散客直通车:企业在客源地市场组织开通至莲都区散客直通车,全年达到30班(含)以上,游览莲都区1个(含)以上4A级景区并在莲都区住宿1晚(含)以上,全年送客人数达到1500人(含)以上的,每条线路单程(客源地政府所在地至莲都区政府所在地高速最短里程)每公里补助250元。本项奖励安排资金10万元,奖完即止,不与本办法其他奖励重复享受。

2.自驾车团:自驾车团到莲都区过夜并游览1个(含)以上4A级景区,单团达到 20 辆车(含)以上的组织主体,给予200元/车的奖励。本项奖励安排资金20万元,奖完即止,不与本办法其他奖励重复享受。 

(五)会议、活动“引客入莲”奖励

鼓励引进以市场化方式在莲举办的大型会议、节事活动等(展会除外),对单次活动在莲都区消费(场租、住宿、用餐支出)达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举办主体,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对单次活动在莲都区消费(场租、住宿、用餐支出)达5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举办主体,按消费支出的10%予以奖励。单次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1家企业年度享受该奖励次数不超过2次。

(六)商演、旅游推广“引客入莲”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商演、旅游推广活动,实行分段超额累进奖励。引进商演、旅游推介单次活动达到100-1000(含)人的给予每人100元的奖励;1000人以上的部分,给予每人200元的奖励。单次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1家企业年度享受该奖励次数不超过2次。

(七)研学“引客入莲”奖励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研学活动,凡组织1000人(含)/年的跨区研学奖励3万元,人数超过2000人(含)/年,奖励6万,人数超过3000人(含)/年,奖励9万;组织1000人(含)以上/年的研学团队住宿一晚及以上,给予每人次增加20元奖励。本项奖励安排资金30万元,1家企业年度享受该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奖完即止,不与本办法其他奖励重复享受。 

四、其他

本办法自2025年6月29日起生效,原莲文广旅体〔2021〕17号《莲都区旅游团队招徕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莲都区“引客入莲”旅游市场拓展与消费促进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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