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7〕23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78-2178710。
2025年技能提升补贴第5批公示.xls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