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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下达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002650306/2025-64077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4-24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下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4日;

2.如有异议,请向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莲都区中东路19号)乡村振兴协调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乡村振兴协调科 吴俊锋

联系电话:0578-2609681、0578-2609683。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xlsx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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