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85号)精神,拟对2025年莲都区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第四批)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及个人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8-2172861。 2025年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第四批).xlsx
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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