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科(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3幢2楼209室,联系方式:0578-2811156)书面提出异议。
碧湖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 总包单位:浙江金华兴达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经办银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湖支行 专户名称:碧湖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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