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 > 莲都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丽水市莲都区青少年宫
作者:   来源: 丽水市委编办   发布时间: 2025-04-10 14:53:21
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青少年宫法定代表人蓝荣伟
住所  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文二路与人民路交叉口
开办资金(万元)11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4210.18期末数(万元)14227.54
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青少年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听党话、跟党走,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青少年校外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校外少先队组织及各类青少年校外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内外青少年交流活动;加强校外教育文化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基层校外活动场所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完成团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2501E96556194B举办单位共青团莲都区委员会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莲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2024年以来,莲都区青少年宫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紧扣校外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和工作主线,立足青少年儿童发展需求,着眼城市建设需要,持续推进我区校外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下面,就2024年莲都区青少年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莲都区青少年宫正式投入使用。莲都区青少年宫迁建项目已经于2023年12月验收通过,1月投入使用。相关设备陆续进场,保障1月开展活动,2024年3月开展春季培训课程。二、多渠道创新活动方式。本年学校通过线上渠道报名参加流动少年宫;暑期开展多场公益一日营,课程均为自创;暑期与碧湖乡贤合作,免费带碧湖新城的娃看世界。丽水市莲都区青少年宫,作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阵地,紧跟时代步伐,于2024年建立了“石榴红”活动阵地,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的价值意蕴,探索创新出与青少年儿童紧密结合的学习活动,围绕石榴红阵地开展“浙丽同心艺路童行”暑期公益艺术活动、传统民族节日(傣族嬉水节、中秋佳节)研学公益活动、流动少年宫民族团结进步主题系列活动等,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生动诠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为青少年儿童搭建起一座连接过去与未来、传统与现代的桥梁。三、不断丰富培训课程内容。2024年一共开展春、暑、秋季三期培训课程,课程种类逐渐丰富,从常规舞蹈、书法、语言课程增加至轮滑、编程、乐高、乒乓等等,满足家长孩子的需求。本年主要的效益是得到了家长们的认可,孩子的喜欢。多次开展公益一日营活动,以及体能比赛,让孩子在学习中玩耍,玩耍中强生健体,活动报名从个位数到上百人,实现质变与量变的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新址自投入使用以后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很多人不知道已经搬迁和建成。2.由于资源有限开设课程存在不稳定性。3.2024年主要中心在课程培训上,活动开展质量有所欠缺。4.由于场所较大,运营成本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一、做好课程推广和宣传力度。在培训开展前期组织老师上门宣传,开展公益活动结合培训介绍,让家长更加了解课程及所需。二、做好全年活动规划。除了完成全年12场流动少年宫活动以外,还要结合传统节日开展公益活动。结合24节气拍摄宣传片。丰富一日营活动,在内容上增加科技、手工、运动、知识学习等活动课程,让孩子在少年宫玩的开心的同时还能学到生活知识,提高动手能力。三、大力推广培训课程。了解家长需求,在确保课程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本宫课程内容。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4年9月14日办理住所变更,住所由丽水市莲都区永晖新村109幢变更为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文二路与人民路交叉口。2024年2月18日开办资金变更,由86.06万元变更为110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