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承担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相关工作,并提供数字化改革应用支撑体系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承担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的具体工作。对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发展、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按照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原则,依托市公共数据平台建设区级公共数据平台。统筹推进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应用,为政府决策、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数据支撑。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共享、开放。承担区级数据仓建设,按需建设专题数据库。承担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开放目录,制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推进落实各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3.统筹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电子政务外网、视联网、物联网平台、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4.承担区级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安全规划、标准规范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数据标准实施、数据质量、数据共享开放、数据安全保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公共数据、电子政务、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区级公共数据、电子政务和数字化改革项目管理。承担项目统筹、评审、核价、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6.承担数字城管工作协调职能。协调区属数字城管职能部门、其它行政事业单位、设施管理机构以及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承担数字城管工作。负责受理公众对城市管理的投诉。负责相关数字城管信息的派遣、反馈、整理、分析,协调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处理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履行数字城管监督评价考核职能。 7.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8.承办区政府政务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区政府和区府办公开的政府信息。承担区政府网站信息维护等工作。组织编制、更新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工作报告。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受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规定的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125.72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12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73.52万元增加752.20万元,增长54.8%,主要是电子政务项目增加投入。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25.7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12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52.20万元,增长54.8%,主要是电子政务项目增加投入。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4.62万元,占18.6%;日常公用支出26.04万元,占1.2%;项目支出1705.06万元,占80.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25.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25.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9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373.52增加752.20万元,增长54.8%,主要是电子政务项目增加投入。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8.49万元,占9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6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21.39万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42.39万元,占2.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23.43万元,主要用于网信事务工作相关款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其他网信事务支出(项)1705.0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人员养老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2.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0.6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9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202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业务交流、考察调研等接待费用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705.0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网信事务(款)其他网信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网信事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