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搬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有序、高效地完成,最大限度减少对日常办公和群众办事的影响,拟制定《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搬迁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28日前反馈至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巡特警大队。
附件: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
搬迁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5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2787301)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搬迁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巡特警大队业务用房搬迁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确保搬迁过程中人员、资产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高效、有序、节约”为总原则,以最大化资产保全、最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统筹协调巡特警大队资源,确保搬迁工作与单位正常运营无缝衔接。
二、工作目标
(一)安全有序。确保人员、设备、档案资料搬迁过程零事故、零遗失。
(二)高效衔接。搬迁期间大队业务不中断,重要工作按计划推进。
(三)节约成本。合理规划搬迁资源,避免重复搬迁和浪费,控制搬迁预算。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翀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副组长:马建伟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张 虹 警务保障室主任
林华杰 科技信息化科副科长
朱剑波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李俊伟 巡特警大队教导员
朱君乾 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王熠耀 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周伟松 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黄晓芳 巡特警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巡特警大队,由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朱剑波任主任,李俊伟任副主任,朱君乾、王熠耀、周伟松、黄晓芳为成员,在分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搬迁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领导小组职责
警务保障处负责总协调,做好新大楼新设备采购、内网及电话线路技术保障、搬迁公司对接等工作。巡特警大队负责做好大队内部管理工作,前期沟通衔接新办公楼新品采购和利旧物品的工作规划。搬迁前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搬迁期间每日一次进度汇报。巡特警大队各中队指定1名对接人,负责本中队负责的资产清点、打包监督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4月-2025年5月)
1.制定计划:明确搬迁时间表、责任分工、预算及应急预案。
2.资产盘点:对固定资产、档案资料、电子设备等登记造册,签署责任清单。
3.新址准备:完成办公区域划分、办公用品购置、网络布线。
4.动员培训:召开搬迁动员会,宣贯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搬迁实施阶段(2025年5月-2025年6月)
1.分批搬迁:
(1)装备物资迁移,将已清点分类的装备物资进行迁移,预计2天内完成。
(2)档案、及档案柜等物资的迁移,预计1天内完成。
(3)备勤室床铺的迁移,预计2天内完成。
(4)屏风桌椅和六门更衣柜的迁移,预计1天内完成。
(5)部份分局无法处理的旧办公家具的迁移,预计3天内完成。
(6)空调等按照实际情况再进行安排,不需要搬迁的空调统一上报分局警保再做处理。
(7)食堂的固定资产上报分局再做统一处理。
(8)人员及正在使用的办公家具、电脑及警用车辆的搬迁,预计2天内完成。
2.业务保障:
(1)大队核心业务设置过渡期,确保业务无缝衔接。
(2)信息技术提前备份数据,完成网络迁移及系统调试。
3.现场管理:
(1)张贴搬迁标识,划分装卸区域,安排专人引导。
(2)每日召开进度总结会,及时解决突发问题。
(三)收尾阶段(2025年7月)
1.清点验收:对照清单核查物品,确认无误遗漏、无损坏。
2.环境整理:新址办公设备定位,清理旧址废弃物品。
3.总结反馈:领导小组评估搬迁成效并归档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与搬迁工作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物品安全。在物品打包、搬运、运输和安置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涉密文件、贵重物品由专人全程监管。
(三)做好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及时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搬迁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四)保持工作连续性。在搬迁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大队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参与部门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不断档不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