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财办预〔2019〕3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浙财预〔2019〕19号)等文件规定,为增强地方政府债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现按文件要求公开我局2023年--2024年末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相关信息: 发行2023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总额2300万元,债券期限10年,债券票面利率2.96%,新增债券主要用于2023年莲都区农业水价改革灌溉工程更新升级项目、碧湖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一期)、2023年山塘整治工程。 发行2024年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总额1400万元,债券期限10年,债券票面利率2.55%,新增债券主要用于2023年山塘整治工程、莲都区小型水库系统治理、2024年水库除险加固及山塘整治工程。 发行2023年浙江省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五期)--2023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八期)总额3000万元,债券期限20年,债券票面利率3.22%,新增债券主要用于莲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