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牵头协调站前区域综合管理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站前区域重大事项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负责站前区域相关派驻机构、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组织实施站前区域综合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站前区域联合执法; 5、负责建立站前区域交通秩序、社会治安、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日常巡查制度; 6、建立健全站前区域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7、督促检查站前区域综合管理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制定站前区域长效综合管理方案和年度计划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9、按照站前区域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站前区域的市容环境、广告布置、经营店铺和市政、交通设施的设置规范,并指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日常管理; 10、负责站前区域综合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和莲都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791.03万元。 (二)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791.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3.76万元,下降9.57%,主要是高铁站贵宾厅费用由市级保障未列入区级预算和部分阶段性专项经费取消。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1.0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791.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6.06万元,下降9.62%,主要是高铁站贵宾厅费用由市级保障未列入区级预算和部分阶段性专项经费取消。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5.74万元,占37.4%;日常公用支出19.29万元,占2.4%;项目支出476.00万元,占60.2%。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1.0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91.0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3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1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5万元。 (五)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1.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0.67万元,增长5.42%,主要是2025年度中心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和人员工资标准调整,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5万元,占3.2%;卫生健康支出16.35万元,占2.1%;交通运输支出719.18万元,占90.9%;住房保障支出29.85万元,占3.8%。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单位职工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6.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单位职工事业医疗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719.18万元,主要用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单位事业运行和项目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85万元,主要用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5.0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9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1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均无该项支出。 (八)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近两年均无该项支出。 (九)关于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万元,和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的需求。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市外高铁站前区域管理相关单位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增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需求。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需求。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9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76.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其他铁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铁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