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 2.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 3.对有关职工利益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 4.组织动员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 5.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研究制定全 6.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 7.研究全区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完善职工 8.做好全国、省级和市级劳动模范的推选工作,做好区 9.展职工宣传思想工作和素质提升工作,宣传弘扬劳 10.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的贯彻执行。 11.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同区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突出基本定位。加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围绕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保障和发展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2)加强组织覆盖。以普通劳动者为主要工作对象,以企业、行业、乡镇(街道)、园区等为主阵地,扩大工会组织对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的有效覆盖,打造工会工作服务品牌,开展网上工会工作。 (3)注重源头参与。加强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和完善的职责,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呼声。 (4)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推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建设,促进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预算包括: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本级预算。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1057.58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收入预算1057.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5.22万元,增长128.74%,主要是2025年全区工会经费统一由财政划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7.58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24.11万元,占30.6%;日常公用支出698.48万元,占66.0%;项目支出35.00万元,占3.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7.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057.5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7.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95.22万元,增长128.74%,主要是2025年全区工会经费统一由财政划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40万元,占8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07万元,占11.5%;卫生健康支出53.42万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19.69万元,占1.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90.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及行政单位工会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436.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35万元,主要用于劳模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97.7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各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3.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2.5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2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698.48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分配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8.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51.09万元,增长137.39%,主要是2025年全区工会经费统一由财政划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5.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