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就业中心和局属社保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196.61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9196.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8.91万元,下降2.12%,主要是局本级和社保中心项目有所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96.61万元(上年结转2万元),占100%。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4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54.60万元,占31.0%;日常公用支出266.26万元,占2.9%;项目支出6075.76万元,占66.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196.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196.6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44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96.6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98.91万元,下降2.12%,主要是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4.18万元,占94.3%;卫生健康支出218.39万元,占2.4%;城乡社区支出39.61万元,占0.4%;住房保障支出264.44万元,占2.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02.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及就业处的两个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440.5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中心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532.9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4.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88.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年终慰问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64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大赛、失业动态监测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7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人员等培训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1013.70万元,主要用于4050人员等社保补贴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324万元,主要用于村公益性岗位等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80.4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等失业人员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49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935.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8.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9.61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工资。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64.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积金缴纳。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20.8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854.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6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 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和其他县市工作交流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交流预计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是无新增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6.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7万元,下降8.1%,主要是有人员退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75.7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保中心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运行。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和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和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退休人员年终慰问等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指创业大赛,失业动态监测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失业人员等培训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4050人员等社保补贴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村公益性岗位等人员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大学生等失业人员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和创业补贴(项):指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各项目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社工工资。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人员公积金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