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 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 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乡本级预算。 二、2025年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2210.55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2210.55万元,1433.92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6.63万元,增长54.2%,主要是峰源古村落活化利用及高山避暑产业化项目年初预算收入增加和人员调入引起的经费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6.29万元(上年结转971.36万元),占97.5%;政府性基金收入54.24万元(上年结转54.24万元),占2.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2万元(上年结转0.02万元),占0.0%。 (三)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2210.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76.63万元,增长54.2%,主要是峰源古村落活化利用及高山避暑产业化项目支出增加和人员调入引起的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96万元、农林水支出1311.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0万元、其他支出54.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82.79万元,占26.4%;日常公用支出50.08万元,占2.3%;项目支出1577.68万元,占71.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10.5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56.29万元、政府性基金54.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1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96万元、农林水支出1311.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0万元、其他支出54.24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6.2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22.57万元,增长50.4%,主要是古村落活化利用及高山避暑产业化项目年初预算收入增加和人员调入引起的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17万元,占23.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76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7万元,占2.8%;卫生健康支出36.50万元,占1.7%;城乡社区支出55.96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1311.37万元,占6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5.14万元,占、4.9%;住房保障支出49.83万元,占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0万元,占0.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4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微实事立办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3.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3.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4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网格员报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2.7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礼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6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3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7.6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6.5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医疗经费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30.71万元:主要用于危旧房治理项目和编外聘用人员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5.2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美丽城镇建设资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259.15万元:主要用于峰源古村落活化利用及高山避暑产业化项目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83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增发资金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49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和农业水价改革经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6.91万元:主要用于涉林垦造耕地整改资金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105.14万元: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图斑整改资金和耕地保护补偿以奖代补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9.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0.9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应急队伍专项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 (六)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8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58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 日常公用支出5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4.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4.04万元,增长270.2%,主要是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54.24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54.2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支出。 (八)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主要是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占1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0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支出。 (九)关于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活动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单位来访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最大限度减少公务接待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购置新的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充分减少费用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7万元,增长6.5%,主要是编内行政、事业人员调入,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577.6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除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灾害风险防治、国务院安委会专项、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应急管理、事业运行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支出。 3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