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索引号: 777209815/2025-01057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3-12 08: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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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以外的房屋、土地登记,以及莲都区范围内(开发区、市属国有林场、市属国有农场除外)的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的受理、调查、审核、登簿、发证及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案件的调查、核查、取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整合并建立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承办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负责不动产权抵押登记及存量房交易等事务性工作;承办不动产测绘成果备案及审查工作。

2)负责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以外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拟订城乡规划编制计划;负责丽水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含南明山街道)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专项规划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协助丽水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含南明山街道)的村庄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审批;协助出具具体建设项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核意见;协助审核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按分工协助办理农村个人建房规划确认;协助办理丽水市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不含南明山街道)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不含农村个人建房)、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平改坡审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政策出台后由区建设局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建筑案件。

3)负责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地质环境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协助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参与重大建设工程地质环境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组织协调工作;协助编制和组织实施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勘查计划,配合做好对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产遗迹等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农业生态地质环境等监测与调查;参与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地质环境有关重点建设项目、易造成地质环境问题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协助开展莲都区(开发区以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的组织监督指导工作;负责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监督矿泉水和地热水的开发利用;承担地质环境监测管理与信息服务;协助开展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参与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实施;协助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4)负责中心城区和开发区以外的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工作。参与莲都区(开发区以外)土地市场管理,承办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出让土地转让及改变土地用途审核报批;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和转让行为,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处置方案;参与组织实施莲都区(开发区以外)补缴土地出让金联审会议材料的审查报批的具体工作;承担受理出让土地不改变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登记等申请、交易条件审核和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5)负责莲都区(开发区以外)的自然资源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协助管理和应用自然资源地理信息化数据,提供技术支撑。

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二、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393.21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1393.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3.38万元,下33.9%,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3.21万元(上年结转122.20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1393.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3.38万元,下降33.9%,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41.35万元,占60.4%;日常公用支出52.08万元,占3.7%;项目支出499.78万元,占35.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3.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93.2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0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3.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13.38万元,下33.9%,主要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02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38.93万元,占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79万元,占、80.5%;住房保障支出81.47万元,占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0万元,占6.5%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712.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70.78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80万元,主要是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项目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8.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9.74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153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9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8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养老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101万,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3.4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84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日常公用支出5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年执行数减少104.72万元。主要是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预算减少。

(八)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原因本单位近两年均无该项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因公往来业务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预计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2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其他用车0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丽水市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499.7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事业运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养老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指用于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用于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自然资源同意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用于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等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025年莲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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