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2501MB1D8405X1/2025-010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
联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 2024 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7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94号)等文件精神,及《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补助标准,现将 2024 年度第二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付给你们。 2024 年莲都区全域公益林建设规模 998346 亩(含市白云山林场),其中区属各乡镇(街道)和林场的公益林 962876.3 亩。 本次拨付第二批补偿资金面积9724.1亩,均为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38元/亩,补偿资金369515.8元。其中集体部分1410.1亩,补偿资金53583.8元;个人部分8314亩,补偿资金315932元。以上资金从浙财资环〔2024〕94 号文件列支,其中集体部分相应冲减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项目预算指标,增加你单位 2025年度“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预算支出指标。个人部分纳入数字财政-浙里基财自控数字平台管理,由我中心通过“浙里基财”直接打入个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户。 此项经费用于相关村组集体和农户的公益林生态效益损失性补偿,请你们做好本辖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补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
丽水市莲都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