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2. 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预算包括:乡本级预算。 二、2025年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557.74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557.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95万元,下降12.7%,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7.74万元(上年结转144.05万元),占100.0%。 (三)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557.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6.95万元,下降12.7%,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71万元、农林水支出53.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79.83万元,占75.7%;日常公用支出101.46万元,占6.5%;项目支出276.45万元,占17.7%。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7.7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57.7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71万元、农林水支出53.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1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7.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1.05万元,下降5.5%,主要是项目金额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0.79万元,占6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34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81.88万元,占5.3%;城乡社区支出32.71万元,占2.1%;农林水支出53.76万元,占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28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102.57万元,占6.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1万元,占0.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4万元,主要用于民生微实事立办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80.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7.8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18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网格员工作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3.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9.71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工资福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美丽城镇建设资金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6.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提升改造(太平村垃圾中转站)资金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6.18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美丽城镇建设资金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9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改革资金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18万元,主要用于巨溪村路边集市及周边环境提升资金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58.28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太平乡垦造耕地、垦造水田(含旱改水)项目后续管护资金、耕地保护补偿以奖代补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5万元,主要用于莲都区健康森林建设(莲都林地生态修复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2.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0.4万元,主要用于小流域自然灾害预警系统点位建设资金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0.94万元,主要用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资金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3.08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 (六)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1.29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17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01.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35.65万元。主要是莲都区天师楼岑庄民宿客栈一号地块及二号地块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购买补助就是2024年一年的项目,2025年没有该项目。 (八)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单位来访食堂用餐等支出。持平原因是本单位公务接待逐年下降,所以预算安排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的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原因是本单位车辆数没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2%,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动,所需公用经费少量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7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6.4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人大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指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指组织、指导、协调各类风险灾害防范治理方面的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