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03-10 14: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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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决定,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统筹规划和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平安莲都建设。统筹推进数字政法、信息共享,深化智能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区政法工作,协调政法部门之间、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之间有关重大事项。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 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目标认为、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协助决策和统筹推进深化全区政法改革工作。

4. 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机制。

5. 监督和支持区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6. 指导和推进区政法各部门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领导管理区法学会、区反邪教协会。

7.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平安综治督导科、安全稳定指导科;下属单位包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二、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574.32万元。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574.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6.58万元,下降40.8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24年区禁毒办隶转至公安分局,51名编外人员划转至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等区直部门,同时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使用。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4.32万元(上年结2万元),占100%。

(三)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574.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6.58万元,下降40.8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24年区禁毒办隶转至公安分局,51名编外人员划转至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等区直部门;同时,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9.62万元,占85.25%;日常公用支出46.5万元,占8.10%;项目支出38.2万元,占6.6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4.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74.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4.3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96.58万元,下降40.8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24年区禁毒办隶转至公安分局,51名编外人员划转至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等区直部门,同时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3.9万元,占73.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2万元,占11.55%;卫生健康(类)支出40.64万元,占7.07%;住房保障(类)支出43.46万元,占7.5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328.9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56.71万元,主要用于委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8.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法学会建设、视频会商系统运维、平安综治工作、FX工作、政治轮训等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2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3.4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及委属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残疾人保障金等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6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行政在职人员(包括行政工勤)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3.4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委属事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特岗津贴、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奖、行政人员年度考核奖、行政人员一次性奖金、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年度绩效奖、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行政人员医疗费、事业人员医疗费、其他人员医疗费、编外用工工资、无线通讯费、年休未休津贴、退休费;

公用经费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国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66.6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委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外地市、外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来委机关调研指导、交流学习、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区处置民间融资后续工作组的车辆已经报废。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33万元,下降37.02%,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24年区禁毒办隶转至公安分局,51名编外人员划转至区公安分局、区社会治理中心等区直部门。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2025年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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