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我局对《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改(扩)建项目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浙矿矿评报字[2024]07-01号)和《丽水市莲都区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改(扩)建项目丽新乡咸宜村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苏五星矿评字(2025)第003号)及相关矿业权评估报告参数表、承诺书等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说明。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