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1288/2025-00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为积极响应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号召,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建设,确保责任到位。党组书记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法治政府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法治政府工作。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协同抓的工作局面。2024年由党组书记开展专题法治课1次,在党组会和全体干部大会上组织开展学习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5次,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8次,组织应知应会考试1次。 (二)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治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规定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局利用全体干部大会积极开展法治学习活动,结合发展改革业务工作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党内法规测试及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严格执行年度学法考法制度,确保机关干部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全面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决策科学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2024年,我局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按要求向区司法局进行备案,实现合法性审查100%覆盖。二是规范行政争议工作制度。针对发改行政争议工作,我局树立“宁可我们千难万难,不让群众一时为难”的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改善群众依法信访、依法诉讼秩序,确保处理行政争议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2024年,我局行政诉讼、复议案件数据,均为0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提高我局决策行为的科学性,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对外民事合同、政府采购等民事法律事务,我局与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就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外民事合同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四)坚持法治化原则,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2024年,完成投资项目审批类141件、核准类5件、备案类454件。全面推进审批平台应用,实现3.0平台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100%网上出具批文等3个100%。二是着力企业公共信用优良率。开展助企信用修复服务活动,定期梳理形成符合信用修复企业清单,通过电话沟通、上门服务等形式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修尽修”。累计完成信用修复200余家企业,企业优良率常年保持在省定前沿值。三是持续加强价格管理。积极协助价格认定工作,办理113件案子,其中盗窃案76件,损毁案34件,受贿案1件,诈骗案1件,抢劫案1件,涉案金额312余万元,此外不予认定案件102件;协助市发改做好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监测;完成莲都区污水处理费、前期物业服务费、公办托幼教育收费和生态性公墓销售等事项的价格制定。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在法治建设要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我局法治人员数量较少,而法治建设工作面广,部分法治工作推进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学习法治思想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面对晦涩难懂的法律仍缺乏系统性的学习。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带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作为法治学习重点,持之以恒强化法治思想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利用好“6.14”信用日、“12.4”国家宪法日、“粮食安全宣传周”“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大节点,结合发展改革事务,深入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备案程序,严格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特此报告。 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