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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797629884/2025-00344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发布时间: 2025-01-15 15: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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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7629884/2025-003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1-15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大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力度,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法治化。现将2024年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工作理念

一是确保责任到位。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制度。二是确保学习到位。坚持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组织集中学习会等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学习,班子成员之间互相交流了学习心得和体会。三是确保谋划到位。把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分局年度工作要点,每季度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逐步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规划,实施有步骤,推进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二)实施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举措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更新调整事项清单,局党组及时做好请示报告。二是推进政务公开。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五公开”要求,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利用门户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公开行政执法、财政预算、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信息。三是落实法治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现合法性审核100%覆盖,确保应审尽审、有错必纠,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试行)》。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执法决定信息均按规定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二是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管理,定制开发了执法任务生成、记录自动采集关联、线上执法日志等功能,大大提升了环境执法效能,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落实《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试行)》。通过内部监督程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结果合理,并做到“一案一卷一审”,进行留痕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达100%。四是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与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名。明确法律顾问责任清单,规定法律顾问参与我局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检查评查、行政合同审查、重大环境执法案件分析研判等事务。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公职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局现已配备公职律师2名。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控制执法过程法治化

一是开展生态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监管,先后开展了两轮全区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及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等。2024年“环保码”领取率达到98.2%。二是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七张问题清单”整改为主抓手,一体推动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交办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完善市区协同、部门联动的治理机制,构建高效闭环的落实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攻坚解决一批顽固的结构性、行业性突出问题,切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三是开展助企绿色服务。持续深化“环评降级”“多评合一”“打捆审批”“两证合一”等集成化改革,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模式,通过政策宣贯、现场体检、环保咨询日等举措,推动服务方式“再集中”、链条“再延伸”、效率“再提升”。

(五)加强学法普法,提升干部群众法治意识

我局将学法普法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和企业自觉守法的重要抓手。一是充分利用“生态促共富”党建大学堂等多途径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4年莲都分局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参加市执法队的“周一”夜学,行政执法人员轮流作为主讲人分享案卷评审和执法经验。三是紧扣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了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多种形式、拓宽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助推莲都全面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待提升。部分干部对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在完成业务工作、协调问题、处理纠纷时,常靠主观、靠经验作判断去推进,遇事找“法”的法治观念有所欠缺。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仍有待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案卷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多样性仍有不足。普法宣贯多是采用读文件、读条款等传统方式开展,通过新兴媒体、手段开展的宣贯较少,全面学法氛围不够浓,普法工作不够深。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和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和材料,确保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办案程序符合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正确,提升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确定处罚额度,做到公平、公正。依法开展行政案件的应诉、复议工作,保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渠道畅通。

二是优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完成依法行政信息上报。 

三是加强环境信用管理。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办理,进一步加强莲都区“莲信联办”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系统的应用,优化办理程序。加强部门联动机制,拓宽入选企业范围和数量,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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